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转载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粤府函〔202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43项)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72项),现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奋力开创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广东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广东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4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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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共计7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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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1-05-20 19:15